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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装置扩能改造及8000吨/年对苯二胺装置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00吨/年对硝基苯胺装置扩能改造及8000吨/年对苯二胺装置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8MBhhXx8NWpgW2Twd7fUA 提取码:48k2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隆东街6号

联系人:吕文成

联系电话:1391508607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学校、医院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公众意见时,应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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